林克说:“曾有位学者发现,它的副作用令男人惊喜,可以有效改善痿症,助长雄风“”
那位学者发现了这一点之后,就将其写进自己的书中,并没有想着能靠它牟利。
林克曾经在路过药剂师工会的时候,看到过威尔刚蓝叶草的烘干制品。
据说买它的人不多,利润也不够高。
只有些鬼鬼祟祟的男性中老年贵族会过来购买,而且总是一套类似的说辞,如“我有一个朋友/兄弟患有心脏病,我只是过来为他代购”。
其他人就算察觉到异常,最多也只是自用。
林克却结合书本与现实考察,敏锐地嗅到了其中的巨大利益!
肖恩怔了怔,应道:“如果你没开玩笑的话,不单是金郡,甚至就连周边几个国度的贵族们,都可能成为这种蓝叶草的消费者!”
用威尔刚蓝叶草治什么心脏病啊?
如果它的“副作用”真如林克所说的那样立竿见影,生效神速————
征服白骨部落,直接拢断,搞点宣传,然后狠狠溢价,卖给那些硬不起来的贵族和商人岂不是更好?
肖恩敢以自己周游列国二十多年的经验作保,那玩意儿绝对供不应求!
林克颔首:“我也是这么想的,目前威尔刚蓝叶草的市场价位,就算乘以一百,也比【雄风魔药】价格便宜实惠许多!”
老实说,如果不是有雄风魔药这个上位替代品,哪怕这种价格低廉的蓝叶草溢价千倍,各郡的中年男性贵族以及对伴侣能力感到不满的女性贵族们恐怕都不会嫌贵!
如果要卖到国外去,扣除运输费,人力物力损耗,也能大赚特赚。
或许,将来会有人在私底下碎碎念,给林克额外添上一个【威尔刚蓝叶草供货商】之类毁誉掺半的称号,但其中潜藏的巨大利益,足够让林克甘之如饴了。
钱是永远不嫌少的!
曾经林克以为,大人物们不会差钱,动动手指就能拥有普通人一辈子都攒不到的财富,现在他才渐渐意识到————
那种想法只正确了一半。
层次越高,开销也就越大。
拿正式巫师的晋升仪式资耗举例,八百万枚铜鼠币!
正常上位巫师学徒就算达到这个层次,恐怕也要攒上好多年的钱,才能凑够必须的资金。
是以,林克决心狠狠开辟钱路。
而且,最好是能够在自己睡觉的时候,仍有自动进帐、持续增加自身财产的财富收入渠道!
念念不忘,必有回响。
林克相信,自己开始做,财源定将滚滚而来!
一行人赶了四天的路,终于抵达了最终的目的地。
白骨丘陵,不是因为到处都有皑皑白骨,而是因为————
地表的钙质核被风雨侵蚀,露出了白色岩石,远看像骷髅和胫骨。
文森特在过去几天已经跟林克说了很多细节,但仍然感觉自己有所疏漏,补充道:“白骨部落以血缘氏族为单位,每个氏族由一个“骨王”领导。”
“多个氏族组成部落,共同由一位大骨王”统领。”
“大骨王不分男女,不管年龄,只是在最近一次大型战役中,杀死最多敌人的战士。”
——
“这个身份没有终身制,下一场战斗中,如果其他部落成员杀敌人得更多,那人就能取而代之!”
“白骨部落箴言是:没有脊骨的人,只是块恶臭的烂肉。”
“他们都是些吃软不吃硬的人,最好能用情理说服。”
之前金郡守卫战,联邦的先遣军团雾都之刃,就招揽了几名白骨部落的勇士。
那几个人虽然都战死了,但他们的悍勇,也给文森特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
林克微微颔首。
总之,白骨部落是个胜者为王的体系,简单、残酷、高效。
肖恩从文森特从未提及的角度切入,插话道:“不单纯是天生的战士和杀戮者,他们也很有艺术细胞。”
“他们在训练的闲遐时,会侍弄骨雕。”
“白骨部落,极其擅长雕刻骨头。”
“不管是羊骨、牛骨还是人骨。”
“他们将骨头磨成梳子、针、纽扣、烟斗和祭祀用的面具。”
“那些骨雕在德洛瓦二十八个蛮族部落中都很受欢迎,通常用来交换盐和铁。”
林克微微颔首,接下话茬:“但是金郡人极少会去购买,他们总担心那些遗骸打磨的东西,可能带来厄运。”
“我曾经在学术馆看到一本书,那位作者对白骨部落的特产骨雕艺术品赞不绝口,认为它们是【被埋没的纯白宝石】。”
金郡人相信圣髑能带来好运,同样是生物遗骸打磨的骨器就与之相反。
林克却晓得,近在咫尺的白骨部落成员们,并不是像金郡谣传的那样食人者。
这些蛮族人喝羊奶、吃牛肉和奶制品,穿羊毛衣、用牛毛绳拴帐篷。
要说缺点,也很突出他们从不种地,普遍傲慢,认为从土里刨食的人,是蚯蚓的后代。
察觉到来人,白骨部落的众多战士们迅速聚集起来,严阵以待。
这就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