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以来私生子并不会受人待见,闫也自然也是如此。
只不过他从小便优秀,优秀到令人挑不出任何错误,优秀到连一个比他大二十四岁的男人都自愧不如。
说是天才也不为过,年纪轻轻便读完了博,人家本科毕业的年纪,他博士学位都已经到手,留在了A大当导师。
闫群掌握着闫氏集团的大权,连一点股份也不曾分给闫也。
闫老爷子心知肚明,却从未主动提议让闫也日后也分得闫氏集团的一杯羹。
然而,即便如此。
闫也仍旧通过短短三年时间,惊艳了所有人。
他的饿了没集团市值已经到达100亿美金,闫氏集团曾想收购他的公司,却被他一口拒绝了,也因此闫群气得跳脚。
多年前,闫群就知道他这个便宜弟弟不是好惹的主,背后的弯弯绕绕可能比他这个年过半百的人还要多。
因此他早就打算把自己的儿子送出国深造,为的就是回来以后能够稳定接手闫氏集团不要落入某些人之手。
当时,闫禹烁也是个叛逆的主儿。
从小骄纵惯了,吊儿郎当又痞气十足,不是在喝酒就是在喝酒的路上,根本无心学习。
闫群对这个儿子恨铁不成钢,而越是逼迫,对那时候正值青春叛逆期的闫禹烁就越是反感。
他越发沉溺于夜店,高三最重要的时期,他再次遇见了姜竹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