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衔也并不会有什么可惜。
传承造谣故事的衣服走在来来往往的街道上的701,还不知道接下去自己会面对什么,一道黑色的身影在背后一闪而过,直接将701抓住,旁观的群众还没有看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人就已经消失不见。
在城堡附近,胆大包天,堂而皇之的掳走血仆,是所有人都没有想到的。
“奥斯曼?”
701不确定的问出口,自己来到这里这些日子来,招惹的人也算不上太多,能够拥有这个手段,这个力气的人也就只有奥斯曼这个纯粹的血族了。
“是我。”
奥斯曼没有避讳。
一点儿也没有顾忌。
“你不是把我送给了菲比诺?现在又要把我带走?”
“不怕菲比诺到时候,杀了你?”
奥斯曼无所谓道。
“那就到时候再说。”
“我不后悔,死了我也不后悔。”
奥斯曼现在最后悔的事情,就是让菲比诺发现701,把701献给被菲比诺,早知道会对自己的影响那么大,他当初绝对不会把人送出去。
高傲的血族不愿意当着人类血仆的面,承认自己的的错误,对于自己多日的境遇闭口不谈。
奥斯曼足够大胆,大胆到他选择了一个对于血族来说最不友好的地方。
他带着701来到了狼人的地盘。
在这个世界上,最讨厌血族的,只有狼人,没有之一。
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没有任何一个血族会吃了熊心豹子胆来狼人的地盘上找人。
奥斯曼就是要彻底地断绝了菲比诺的搜查。
人回到了他的手里,他必然不会再轻易地把人还回去,除非他死。
狼人的地盘上带着很浓的动物气息,奥斯曼嫌弃的捂住了鼻子,敌人的气味让他反胃和恶心,不过没办法,这已经是目前生存地的最好选择了。
森林里的狼毛在地面上留下一簇又一簇,就像是留下某种标记一样。
正是因为狼人的气味太重了,偶然一个血族带着人类的进入,一时半会儿并不容易被发现。
血族的能力的的确确是被造物主偏爱的,一个地下住所的诞生,在奥斯曼的手上,不过半个小时的时间,奥斯曼甚至不用自己亲自动手。
701看着奥斯曼的举动,轻轻的抬动手指就可以制造出这一切,看来成为血族也并不是完全的一件坏事情。
起码,这能力真的很诱人。
“委屈你了,未来的很长一段时间,我们可能都需要生活在地底下了。”
701点点头,习惯了柔软的床铺和被褥,点着名贵熏香的房间,浸染过午后的阳光,被滋养过的大美人,又怎么可能心甘情愿的居住在这样阴暗的地方?
这和下水道的老鼠有什么区别?
701仔细想了想,嗯,还真有一点区别。
下水道的老鼠没有翅膀,但是奥斯曼有。
“没关系的,奥斯曼,我喜欢你,只要和你在一起,无论是住在哪里,我都可以接受。”
听听,多么让人感动的话语啊。
在奥斯曼学识不多的大脑里,都硬生生的搜刮出来了一句好听话。
患难见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