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计划是好事啊,一年不行十年,十年不行百年,百年不行千年,身为长生人,总能轮到自己,还有希望可以等。
但是制度的第一个原则,许多人都受不了。
那就是,你想要繁衍后代,生个孩子,可以。皇上及法制司同意,但是,你生一个之后,必须得死一个。
当然,这种死不是杀死,只是让你自然死亡而已。
也就是说你生下一个孩子,好,法制司我不管你。
然后辛辛苦苦把你养大,到了十六岁后,问题出来了。
这个时候,你就要做出选择,要么是父母某个人,要么是孩子,三个人中,必须有一个,停止服用生灵丹。
如此一来,一般就只有两种结果了。
父母中的一个“踊跃报名”,选择生老病死,度过正常人的一生,而后撒手西去。
你总不能说,为了自己,不让孩子服用生灵丹吧?让白发人主动选择送黑发人。
世上任何一个父母,也断然不会如此去做。
一二十年还好,一家三口,其乐融融,五六十年后,嗨,自己的宝贝孩子,从哪来又回哪去,你说你图个什么?
就为了这六七十年里有个事做?养个孩子当宠物玩玩?
然后,再丢给自己数百上千年的思念与痛苦的回忆?更不必说,年年在孩子的忌日,再去上香怀念一番?
因此,不用多说,两千多年来,除了一对夫妻之外,没有任何一对夫妻,愿意走上这一条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