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克也乘骑在战象上,以全新视角俯瞰下方。
“文森特的办事效率一如既往啊————”
老朋友承诺帮忙后,做好准备,立刻行军,没有半分拖泥带水。
文森特对于“让林克成为金郡蛮族众部之主”这件事,表现的简直比林克本人更上心。
他驾驭着战象走在队伍最前方,兴奋地喋喋不休:“虽说金郡周围有二十八个蛮族部落,但只需要降服其中最大的三个主导族群,剩下的那些都会自动奉你为主。”
“这事如果能办成的话,差不多,你每年都能有至少两百枚金狮币的进帐!”
“意外吧?这些蛮族部落只是看着穷,其实有很多好东西,只是没有贸易渠道,难以变现罢了。”
林克故作惊讶,满足对方的倾诉欲,心里却并不意外。
文森特估算的还是太过保守了。
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如虎人挚爱的月亮糖,哥布尔的鸭油浸靛蓝蘑菇,都是各自族群畅销的特产。
二十八个蛮族部落也是同样的道理。
他们每年能上供的特产,如果拿来金郡或者其他郡售卖,扣除维系部落生存以及熄灭骑士团应该拿到的部分,馀下的利润,都远超二十八个普通村镇年收入了!
调停者女士给自己的考验,如果能够通过的话,收益相当可观。
文森特建议:“我们先去金郡西边,乌鸦部落的地盘!”
刚刚出发,还没走出几步,林克就听见有人在呼唤自己。
“这种有趣的事,怎么能少得了我呢?”
林克循声望去,果然是肖恩。
这家伙一如既往的师,却也如往常般憧憬着探险危机和挑战,闻着冒险的味儿就来了。
和平常不同,他还背着一个鼓囊囊的背包,里面也不晓得塞着什么。
林克俯瞰下方:“考虑到你最近一直在角斗场厮混,就没打扰你。”
“况且,我不是留下了便签吗?”
肖恩摆摆手:“什么叫厮混啊?我那是实地取材,搜集创作灵感!”
“我所在的角斗士训练营,那个奴隶主太蠢,太乏味了!”
肖恩的发言很有个人特色:“他总是一个子儿一个子儿的精打细算着,时不时对着帐目发火,为了几个银象的开支扇仆人们的耳光。”
“与其说是他是因为金钱喜悦,不如说他一直在被金钱折磨。”
似乎积累了许多怨念,肖恩止不住地吐槽:“只要一想到我可能被他传染上吝啬病”,就完全接受不了,一溜烟地逃掉咯!”
“吟游诗人肖恩先生并不愿意呆在那种人旁边蹉跎时光呢~”
极其擅长交朋友的文森特,这会儿却沉默了:“——”
虽然很少和人提起,但他最讨厌、最憎恨的职业,就是吟游诗人!
没有之一!
那是他的童年阴影。
昔年在诺兰领,文森特的父亲给他和他的弟弟找了个路过的吟游诗人当家庭教师,传授他们一些文本与诗歌。
结果那家伙明明拿了钱,却天天鄙视文森特的智商,横挑鼻子竖挑眼。
他总说文森特的脑瓜子驽钝得尤如皇室愚者,甚至不如他在奥斯布克村随便教教的一个普通贫民小孩儿。
那位吟游诗人甚至向诺兰领主提议,应当把文森特脑子锯开放点水,让他的脑浆纯度变得稍高一点。
这不纯放屁?
那个吟游诗人,每天至少能提三次这事儿!
文森特怀疑自家老爹就是因此,更加偏爱弟弟而非自己。
“啊!原来如此!”
文森特恍然意识到,自己最开始跟炎骑士汤姆·西里斯发生矛盾,就是因为听说对方来自奥斯布克,才会对其怀有天然的厌恶。
当然,林克不同!
虽说林克也是奥斯布克人,但他是个例外。
他以一己之力,扭转了自己对奥斯布克那个穷乡僻壤的坏印象!
林克注意到了文森特的别扭和莫明其妙的不爽。
我朋友的朋友,不是我的朋友?
随着队伍行进,地形渐渐变化,呈泥炭湿地的地貌。
不多时,一行人来到了布满浅水、泥潭、矮灌木和扭曲怪树的局域。
地面湿软,步卒踩上去,渗出的水能没到脚踝。
“哈!到了!”
乌鸦部落的营地,建在沼泽中少数几块硬土台地上,用木桩垫高房屋,防止被水淹没。
肖恩手里拎着一杆鹅毛笔,就开始在空气中写写画画起来,嘴里碎碎念着:“早就听说,乌鸦部落的人们住在“浮屋”里,现在总算亲眼见到了!”
出现在林克面前的房屋,是用柳条编织的半球形骨架,复盖芦苇席和泥炭,像半个倒扣的鸟巢。
浮屋建在木筏上,用绳索系在打入泥底的木桩上,可以随着水位涨落上下浮动。
文森特介绍道:“乌鸦部落都是我的老朋友,他们没有酋长,遇到大事,总会共同做出决定。”
“我先招呼熟人,你们到处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