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1月20日,羊城。冰美人办公室。
齐宇坐在办公桌前,面前摊着一份传真。
是周律师发来的,只有几行字:“和解协议已获法院批准。
违约金450万港币,首期150万须于12月1日前支付。
黄圣依的竞业限制期自支付之日起算,一年零三个月。”
他把传真放下,拿起计算器按了一遍。
450万港币,按当前汇率,约合人民币480万。
首期150万港币,约160万人民币。
这笔钱,从他的个人账户出。网易套现的钱还剩下不少,够用。
他拿起电话,拨了齐军的号码。
“齐军,给我订张票,明天去港城的机票。”
齐军问:“来港城干嘛?”
齐宇说:“去付钱。”
11月21日,港城。星辉公司,会议室。
这是齐宇第三次走进星辉的会议室。
第一次是2004年谈《功夫》投资,第二次是2005年初谈黄圣依的事,这是第三次。
会议室还是那个样子,长桌,皮椅,墙上挂着《功夫》的海报。
陈先生坐在对面,旁边坐着星辉的法务。
周星弛没来,但齐宇知道他在隔壁。
陈先生把一份文档推过来。
“齐总,这是和解协议的正式文本。违约金450万港币,首期150万,馀款分一年付清。
竞业限制一年零三个月。双方互不攻击。您看看。”
齐宇拿起文档,一页一页翻过去。繁体字,竖排版,条款密密麻麻。
他看到第三页,手指停在一行字上。
“乙方(黄圣依)确认,本协议生效后,不得在任何公开场合发表对甲方(星辉公司)及其关联方的不利言论。”
又翻到第四页。
“甲方确认,本协议生效后,不得在任何公开场合发表对乙方的不利言论。”
他把文档放下。
“陈总,这个‘不利言论’,怎么界定?”
陈先生说:“就是不能说对方的坏话。”
齐宇说:“那说好话呢?”
陈先生愣了一下。
齐宇说:“如果黄圣依在采访里说,感谢星辉给了她《功夫》的机会,这算好话。可以吗?”
陈先生想了想。“可以。”
齐宇点点头,拿起笔,在文档上签了字。
签完,他从包里拿出一张支票,放在桌上。150万港币,划线支票,收款人是星辉公司。
陈先生拿起支票,看了一眼,递给旁边的法务。“齐总,痛快。”
齐宇说:“答应了的事,就要做到。”
陈先生站起来,伸出手。“齐总,合作愉快。”
齐宇握住他的手。“陈总,以后星粤和星辉,还有合作的机会吗?”
陈先生看着他。“只要不涉及黄圣依,可以谈。”
从星辉出来,齐宇站在电梯口等电梯。
门开了,周星弛从里面走出来。
他穿着一件灰色卫衣,帽子没戴,头发乱着,眼睛下面两团青黑。
看见齐宇,他点了点头。
“付了?”
齐宇说:“付了。”
周星弛靠在墙上,从口袋里摸出一包烟,抽出一支,点上。
“齐宇,你花了150万,买了一个人。值吗?”
齐宇说:“不是买。是帮。”
周星弛吸了一口烟,吐出来。
“帮?你帮她付违约金,她签你的公司。这不是买,是什么?”
齐宇看着他。
“周导,您当年签她的时候,是买吗?”
周星驰的手指停在烟上。他盯着齐宇看了很久,然后把烟掐灭,扔进垃圾桶。
“不是。是看中了她眼里的光。”
齐宇说:“我也是。”
周星弛没说话。
电梯到了,门开了。
齐宇走进去,转过身,看着周星弛。“周导,谢谢您。”
周星驰摆摆手,转身走了。
电梯门关上。
齐宇靠在电梯壁上,看着楼层数字一格一格往下跳。
18,17,16……到了一楼,门打开。他走出去,站在大楼门口。
十一月的港城,天开始凉了,街上的人穿着薄外套,匆匆走过。
手机响了。是黄圣依的短信。
“齐总,周律师说钱付了。”
齐宇回:“付了。”
黄圣依说:“我现在是自由人了?”
齐宇看着这行字,想了想。自由人?
还有一年零三个月的竞业限制,不能演戏,不能唱歌,不能上综艺,不能拍gg。
不是自由人。但她不用再被关着了。
他回:“是。你是自由人了。”
黄圣依没回。
过了很久,她又发了一条:“齐总,我想见您。”
齐宇回:“好。”
下午三点,香港。某茶餐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