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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9章 炎武律疏(下)(2 / 6)

律令科比依旧沿用。

地方混乱难治。

而懂法的官吏却严重不足!

那就只能任用荆州本土士人。

这就导致现在的荆州汉律、汉科、吴科一时并用。

费祎甚至提出要大赦天下。

这样一来,既能示新复之地以天子恩典,所有积压下来的冤案旧案也能全部出清。

官府轻装上阵,就能让荆州的官吏慢慢熟悉荆科。各郡县太守、令长也能稍微得闲,着手去处置恢复民生等更紧要的事务。

刘禅直接给否了。

积案如山,律令如海,荆州新附,人心未定,若他大赦天下,当然能收一时之效。

可大赦这种事情,不过是以小惠收买人心,非但不能治国,反而会让奸恶之徒心存侥幸,大赦一次便伤一次国本根基。

除非衰弊穷极,万不得已,才可权宜行之。

否则今日荆州积案多便赦荆州,明日关中积案多便赦关中,后日益州又积案,官吏皆劳形于案牍,便又大赦益州。

长此以往,法将不法,民不见畏,奉公守法之民却要与奸恶之徒同沐所谓天恩,这是哪门子道理?

刘禅最后又搬出先帝之言:‘若刘景升、刘季玉父子,岁岁赦宥,何益于治?’

费祎听得局促难安,最后唯有连连谢罪而已。

不能大赦,问题却总要解决。

律令繁冗,非一日之积,自然也非一日可解,荆州只能暂用荆科,治标不能治本。

而且要大量起用荆州本土士人。

但国家法度已经丧失了内在的一致性,靠什么培养、选拔律法官吏就成了最大的问题o

更要命的问题在于,没有统一的标准对执法官吏进行考核。

那就只能考验地方官的良心了。

可良心又如何能够经得起考验?

刘禅并不指望地方官能出几个包青天,因为一旦律法层面有大量漏洞可钻,那么不去钻空子的官吏恐怕连两成都不到。

他这才起了要着律立法之念。

按照原本的历史进程,曹睿会在去年的十月下令激活修律工作,彻底推翻《汉律》,在律令、立法层面彻底切断与两汉的联系,巩固曹魏政权的合法性。

这是国家的头等大事。

而如今获得阶段性胜利的,不是曹魏而是大汉。曹魏焦头烂额,曹睿根本没有时间与心力消耗在着律立法上面。

那么这为天下立法着律一事,就只能由刘禅牵头领先了。毕竟哪个人能禁得住流芳千古的诱惑?刘禅当然也不例外,武功既彰,文治总也要跟上的吧?

问题越难,功绩越大!

刘禅面对的问题,是连李世民、朱元璋都不曾面对的问题,因为那时华夏律法已经有了一个十分完善的框架,循旧制缝缝补补即可。而刘禅现在要做的是彻底推翻旧制,重构一个可垂范后世的新框架。

那部由曹睿牵头、陈群、刘邵主导编篡的《魏律》,对后世着律立法影响颇深。

其非但对两汉律法进行了体系化的重构,还开启了律法儒家化的制度先河,把儒家主张的孝悌纲常融入到了刑律当中。

某种程度上,它革除了两汉法制的积弊沉疴。后世说它是华夏第一部统一的基本法典,赞他为后世各朝各代着律立法开创了范式。

但这不是刘禅想要的《汉律》。

既因为《魏律》依旧不够健全。

也因为《魏律》首开八议之制,堂而皇之地在国家律法之上又开了一道后门:

亲贵触法,法外开恩。

门阀犯禁,禁内开门。

没办法,曹操起家靠的是汝颍士族与谯沛武人,曹丕篡汉更以九品中正制换取世族拥戴。

到了曹睿这里,士族、贵戚的根基已然深植于魏室,那么法律就不可能不向他们倾斜o

大汉的蜀科、汉科由丞相主导,即使到了现在,走的依旧是‘乱世当用重典’的路子。

刘焉、刘璋父子治蜀三十馀年,施政宽柔,法令废弛,蜀中豪强专权自恣,欺凌小民,以致‘思为乱者十户而八’。

法正曾劝丞相效仿高祖皇帝约法三章,以宽政收拢人心。

丞相却反对:

秦地之所以能用约法三章收心,是因为暴秦苛法在前,解其倒悬便是恩德。蜀地却恰恰相反,病根在于法令不行、威刑不肃,若再行宽政,无异于抱薪救火。

于是汉科从严,从重,从猛。

八务、七戒、六恐、五惧——法行则知恩,威立则知惧。

曹魏那边总爱说:

‘贼以密网束下,故下弃之。’

‘大魏反其道而行,弘以大纲,则百姓自然安乐。’

不得不说,这也是另外一种‘每与刘反,事乃成耳’了。

但曹魏曾拥九州之地,居天下之中,以大国之重行如此妥协之事。

而大汉不过区区益州之地,却依旧以法网束下,不知算不算先帝与丞相群臣之间又一种理想与浪漫了。

毕竟曹魏宽纵之法,对于‘一统天下’这事来说,确有其利在,只是未免有几分‘我死后,哪管他洪水滔天’之感。

也难怪曹睿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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