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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3 章(2 / 2)

这小姑娘还是未成年人,而且没身份证,跟金平小镇那边合作的话,就要通知家长,还得让家长代签或者追认合同才能生效,没到时候她干活挣的钱可能都没有几毛能到她自己手里。

有这样的家长,在这样的家庭中长大,难得小姑娘脑子还清醒,没一个劲儿地想着给家里奉献、让家里吸血,还知道做出最有利于自己的选择。

在私人的店里干活,签不签合同都无所谓,更何况她们也不是雇佣关系,而是合作,只要双方都别说漏嘴,别让小姑娘的父母知道就行了。

到时候就算小姑娘父母在网上看到消息,跑来店里质问小篮子是不是她供应的,自己也可以打死不承认,帮小姑娘死死瞒住。

老板想了许多后,不但没再劝姜芋去跟金平小镇合作,还拍着胸膛信誓旦旦地说自己可以帮她挡住其他人,包括金平小镇和相关部门的人在内,让她只要安心跟自己合作就好,其他事不用管。

“谢谢老板!”姜芋发自内心地说,“老板你真好!”

老板摆摆手:“这不算什么。”

她是觉得遇到境遇不好的小女孩能拉一把就拉一把呗:“我叫苏桃,苏州的苏,蟠桃的桃,我朋友给我起的外号叫桃酥,比我小的孩子都叫我桃酥姐,你也这么叫就好。”

“好的桃酥姐!”姜芋很喜欢她的名字,桃子是食物,桃酥也是食物,给桃酥姐起名字的人也太厉害了,比她姥姥还会起名字!

姜芋也介绍了一下自己的名字,她没有外号,苏桃就很自然地管她叫芋苗了。

因为在苏桃看来,姜芋年纪小,又有点惨,是个可怜的小苗苗。

两人接下来又讨论了一下合作的方式,原本姜芋提的是代售,但苏桃觉得这样成本就全让这小孩担了,不太好。

就提出自己按照固定的价格买下姜芋做的小篮子,相当于从她这里批发,然后能不能卖出去就不需要姜芋负责了,姜芋也不用等东西卖出去才能拿到钱。

当然苏桃是个生意人,她也不会做出为了帮助别人就让自己吃亏的事,这样的合作方式有坏处,自然也有好处。

好处就是零售价格由苏桃自己定,卖出去的商品赚多少都全是她自己的了。

姜芋觉得这个方式也不错。

这样的合作方式,往后怎么样先不说,至少小篮子热度还在的时候,她做出多少,桃酥姐这边肯定就会买下多少,同时她的麻烦事还更少了。

能减少那么多麻烦事,少赚一点姜芋非常能接受。

两人初步达成了口头合作约定后,苏桃大方地把姜芋想买的那双鞋送给了她,还多送了一双自己之前提到的帆布鞋和两双袜子让姜芋换着穿。

姜芋推拒不过,于是也投桃报李:

“桃酥姐,你这里有纸笔和硬纸壳吗?我想弄个提示客人已经换地方售卖的牌子,去插在以前我摆摊的地方,告诉想买小篮子的人,以后都来你这里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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