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的目的并不是为了保持春耕的顺利进行。
而是让百姓无需向地主乡绅借钱。
很多人认为古代土地兼并,都是那些地主豪强强行兼并的。
这一点确实存在,可难道没有地主乡绅强行兼并,土地就不会兼并了么?
在土地私有制的情况下,土地兼并是不可逆的。
只能说地主乡绅强行兼并只会加快兼并的速度。
而不能说没有地主乡绅强行兼并,土地就不会兼并了。
古代粮食产量低,普通百姓人家仅靠种地,只能勉强解决温饱问题,很难有什么剩馀。
这导致百姓几乎没去抵御灾害的能力。
这个灾害,不仅包括天灾,也包括人灾。
百姓家中若是遇到什么困难,就只能找人借钱了。
而他们借钱的对象,便是地主乡绅。
可地主乡绅借钱的利息非常高,九出十三归都算仁慈了。
百姓一年到头几乎没有剩馀,拿什么承担这种高额的利息?
因此越欠越多,最终只能拿田地抵债。
青苗法的本意就是在百姓遇到困难时,由官府借钱给他们。
而官府只收取两成的利息。
这个利息在古代已经非常低了。
但青苗法想要推行就有个前提,百姓得有属于自己的地。
而且还要能养活一家老小才行。
否则百姓借了钱,根本没有偿还能力。
一些百姓有少量的田地,需要租种地主乡绅的田地。
本身就已经受制于地主乡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