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种!”他额角青筋暴起,声如洪钟,震住了整个包厢,“谁想死,就朝这儿开枪!&bp;大家一起上路!”
刹那间,时间仿佛凝固。
另外两名原本要扣动扳机的枪手,动作硬生生僵住,眼睛死死盯着络腮胡手中那枚即将引爆的手雷,瞳孔里充满了恐惧。
在这种狭窄的密闭空间里,手雷爆炸的后果无人能够生还。
兴华更是吓得双手高举,嘴唇哆嗦着,连话都说不出来。
硝烟弥漫的包厢里,只剩下粗重的喘息声。
络腮胡手中那颗手雷,镇住了包厢里所有的人,手雷比任何枪口都更有说服力。
我知道,这几名杀手,果然没有找错。
这种不要命的打法,这种面对枪林弹雨和同归于尽威胁时的绝对冷静,绝非普通江湖混混所能拥有。
后来我才知道,他们几个,就是当年凭几杆破枪就敢跟香港本地字头硬撼,闯下赫赫凶名的“大圈帮”成员。
后来香港待不下去了,他们便流窜到柬埔寨、缅甸那片更无法无天的三不管地带,是真真正正在血火里淬炼过的老兵。
最终,是被卢新华在缅甸经营的赌场收编,成了他藏在暗处最锋利也最听话的几把刀,以为所用。
“华哥。”
我推开挡在身前的半张破椅子,走到瘫坐面无人色的兴华面前,一把抓住他的头发,“听说…你在找我,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