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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5章 新政(2 / 3)

可却走到了追求虚无飘渺天道的路上,都喜欢务虚,而不喜欢务实。

心学表面上是穷究心之理,可实际上,其理论是为了解放思想,不迷信权威,在解开心之束缚后,在心中确定善念后,去追求真正的格物之理。

况且当初分拆工部,也是因为李显穆认为工部大多数官僚并没有专业的知识,只会在钱银方面上下其手,于是彻底将肥差油水从工部中剥离出去。

工部从此变成了各大工程集团的上属监察部门,油水大不如前。

早在唐朝时期便有明法科、明算科,如今瞧着似乎是有恢复这些的打算。

就有人联想到反贪总司的直线升迁,猛然有人意识到,日后想要在户部或者刑部担任官员,是否一定要明法、明算两科的官员呢?

此刻自然无人知晓,李显穆此番真正的打算。

其后,传统三法司的权责重新归纳,则让人深刻领会到李显穆此番改革的重心,便是各部门之间权责要清淅。

这又让人有些猜不到李显穆之意,自宋朝以来,朝廷设置各部,迭床架屋,便是为了让各部互相掣肘。

为何独独李显穆要如此?

其后有人将此事告知太皇太后,希望能够将李显穆最大的支持者,拉到己方阵营。

他们也成功了,太皇太后单独召见了李显穆,询问为何如此?

李显穆将自己接下来的规划告知太皇太后,在一个阳光和煦的午后,李显穆离开了皇宫,而改革依旧进行。

有人大失所望。

有人震惊兴奋。

而后化为深深的敬佩与畏惧。

没有人知道,为何李显穆无论遇到何等艰难,总是能遇山开山,遇水搭桥,在一切艰难困苦之前如履平地。

他已然做了近二十年的大明第一重臣,他的今年还不到知命之年,他难道还要统治大明官场十年到二十年吗?

到那时怕是所有政治势力,只能活在他的淫威之下,瑟瑟发抖。

在都察院被分为南北二院之后,便有人猜测其作为司法单位的职能,可能要被取消,如今果然如此。

李显穆要求司法单位,各自拥有职能,却又相互之间,不能使其中之一大权在握。

如果一个部门掌握一个案件的所有流程,便必然会产生大量冤假错案,于是将传统三法司改制,其主要针对的是刑部。

在大明传统三法司中,以刑部最为权重,负责所有案件的从头到尾,而大理寺和都察院只作为重大死刑案件的监理和平反。

但事实上,在古代唐宋时期以及更靠前的秦汉时期,大理寺才是最高审判机关,此次改制,李显穆将所有案件审判,全部重新移交给大理寺,成为最高司法衙门。

此举明显是为了削减刑部职能,加强大理寺职能。

而后再次将刑部一分为二,一部分保留在刑部之中,追查罪犯,审理案件真伪。

另外一半则为督刑司,在刑部官员查明案件后,督刑司清查案宗以及过程,确认其中没有冤假错案,而后上报大理寺审判,确定刑罚。

督刑司是刑部和大理寺之间的沟通渠道,同时督查刑部和大理寺,如果督刑司认为大理寺判决不对,也可以提出复核,如果大理寺再次坚持,那就提报专门负责三法司的内阁大学士处理。

至此,司法、监察部门已然全部被分拆。

至此,工部、刑部、礼部这三部已然彻底成为清水衙门,且权责大大缩小,都察院也彻底不再为所有人所忌惮。

吏部不改动,兵部和五军都督府本就相互制衡,也不必再大动,只是将其各种附属部门诸如兵器制造审核等从兵部中独立出来。

使兵部成为一个完全的武官吏部。

真正为人所重视的是户部,和吏部分别称为天地二官。

李显穆对户部的肢解也最为彻底。

在过去,户部尚书被视为朝廷财政大管家,李显穆如今要对这个传统制度说不。

户部日后只负责大明户籍制度,以及户籍制度和土地制度的匹配情况,掌握土地人口,但具体的赋税便不由他们负责,而是另外成立大明税务总局,专司各种税收。

如此一来,户部会尽量真实地记录各地户籍和人口情况,因为收税重担不在他们头上。

而大明税务总司则要根据户部所上交的户籍人口状况,尽量真实地去收税。

若是有不妥之处,他们便会要求核查户部提供的情况是否正确,二者之间便有竞争状况,以免一方弄虚作假。

其后,将户部中对于货币制造以及管控的所有权责全部分离出,再综合先前所成立的大明官方钱庄,创建大明中央钱庄,这是大明央行,负责制定财政政策。

而后便是这一系列的用钱部门的监察,审计部门,核查各项开支。

至此,六部几乎每一个都一分为三。

细细数去,如今朝廷之上的,和皇家无关的从二品部门,竟然高达十九个。

分别是吏部。

兵部。

礼部、教育部。

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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