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吧,对了你的这个伤……还好么?要不要跟我回家,让小乙帮你包扎一下,或是处理一下伤口?你们俩这个飞镖上面没有带毒吧。”
“额……”
秦三和林憧互相对视了一眼,眼神中似乎都带着一点暧昧的神色,也不知是不是误会了什么,却也同时都连连摇头,表示镖上确实是没毒。
“你们不要误会,我放她走,是因为她是仁宗皇帝的外孙女,当今官家的表妹,你们也知道,仁宗皇帝的骨血极少,而且死一个就少一个,总不能弄死她吧。”
这理由其实就有点站不稳脚了,这是当今官家的表妹,不杀,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把人抓起来送开封府,亦或者是等着曹家来赎人,这些总是可以的,万万没有直接放了的道理。
两人又对视了一眼,却是愈发的觉得这事儿有些暧昧了。
而且客观来说,这个曹诗诗长得也确实是真的好看,到底是公主生的,姿色在北宋这样的时代绝对是天菜中的天菜,怎么看,这都怎么都像是怜香惜玉啊。
当然,实际上的理由当然是巴不得这女人来弄死自己呢,无论怎么看,这都是算是为国而死了,对他来说,这种死法虽说质量上肯定不如变法成功之后像商鞅那样死来得好,但这不好在占个快,占个省事儿么。他现在虽然不会故意去急着作死,但要是有顺手能死,还是为国而死的事情他也不介意顺手死一下。“你,你放我走?”
“走吧走吧,我还能跟你一个小姑娘一般见识?下次不要再这么冒冒失失的了。”
要杀我你多带点人么。
曹诗诗闻言一呆,咬了咬牙,怒哼一声:“别以为我会感激你,你别后悔。”
你可千万别感激我。
“你这个样子能走么?要不要让小乙给你包扎伤口?”
“哼,你,你别,你,哼,杀父之仇,不共戴天,你给我等着,我会再来取你性命的。”
说着,这女人便捂着还在不停流血的伤口就这么走了。
小丫头也是真挺倔强的,北宋时期的飞镖,都是差不多有三四寸,又大又长的,林憧和秦三都是正儿八经的市井老游侠了,甩的时候还那么猛,也没有留情面打得都是要害的位置。
她这么个娇滴滴的小姑娘挨了足足两发大又长的家伙,居然还真能一边流血一边坚持到去了附近的医馆。
“你这人,倒是怜香惜玉,人家都要杀你了,你就这么轻飘飘地放过了她,你,你就不怕她下次真弄死你啊,听说太皇太后赐婚,你和这位曹家的千金还差一点喜结连理呢,你该不是还有什么不该有的想法吧,你可是活活烧死了人家的爹啊。”
王小仙回头,就见王娟正从他们家出来,身穿一身玄色衣裳,头上还戴个白花,虽然是丧期未过,却也换上了女儿家的装扮,在脸上施了淡淡的妆。
倒是也挺好看的。
不过实话实说,和人家曹诗诗相比也确实是相形见绌。
“你来了啊,你爹和你哥呢?来了没?”
“你……你……咱们都半年多没有见了,你就没什么想跟我说的么?”
“我说了啊,我不是问你爹和你哥来没来了么?”
“你……你你你,你就没发现我这半年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么?”
王小仙一愣,而后上上下下打量了一番:“似乎是……胖了一点?”
“我穿了女装啊!而且还是裙子,还带了花啊!。”
“诶?你以前没穿过女装么?”
“我没在你面前穿过啊!”
“是么?”
王小仙认真回忆了一下,却是也忘了他到底看没看过过她穿女装了。
不重要。
“你爹和你大哥来了么?”
“我不理你了,哼!”
说完,这王娟生气的一扭头,居然就这么走了。
弄得王小仙也是一脑门子的雾水。
【这人来找我是来干啥来的?】
耸了耸肩,他现在也挺忙的,也没功夫哄她,便进屋去忙正事去了。
屋里,加上秦三和林憧,二十八位王小仙亲自挑选的各个最能代表士兵的底层代表,大部分都不是将门出身,就算是的,也是像秦三一样早就是旁支了,这辈子都混不上指挥使的。
这其实也是宋军禁军中很大的一个问题,也就是基层兵卒很难有机会升得上去。
如果是西军,或者边军倒是还能好一点,最典型的,狄青的出身就不高么,毕竟要打仗,勇猛有才华的人总还是有几分机会的,
东京这边,所谓的全天下最精锐的驻京禁军,没个好爹,这辈子想混个都虞侯都几乎是不太可能的事情中层及以上的军官就全都是将门了,然而这些将门子弟又大多都和皇室联姻,谁能升职加薪取决于谁能娶到和官家关系更近,更被太后,太皇太后所喜欢的公主,或是谁家的姐姐妹妹能够嫁给什么比较近支的皇亲。
因此在将门之中,风流倜傥,琴棋书画,吟诗作对,这些技能都远比如何打仗来得更重要。就比如苏轼的铁哥们,蜀国公主的驸马王选,这是宋初沙陀名将王全斌的后人,就是那个七十二天灭蜀,硬顶着号称天下第一天险的剑门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