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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9章 相继归案(2 / 3)

然不知道,

在杀人案里作伪证,是刑事责任!

诬告陷害,意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责,这也是刑事责任!

除此之外,

警察还有一个很关键的事情没说,那就是猥亵!

猥亵,情节轻微的,就是个治安违法行为,拘留几天完事儿。

可如果情节严重,那就构成刑事犯罪了。

强制猥亵罪了解一下?

刑法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而显然,赵元和马洪波的行为,绝对是构成了“聚众”。

因为还有一个死了的姜杰。

这就是三个人。

所谓三人成众。

一个人猥亵,那是普通猥亵。

三个人猥亵,那特么就是聚众猥亵!

这是加重情节。

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妥妥滴。

只可惜,

他们现在还不知道自己将要面临多大的麻烦。

还以为,就是个小事儿。

批评教育一顿,顶多拘留个三五天,也就没事了。

呵呵!

只能说,这次进去,只怕要想出来,就是几年之后的事情了。

当然了,他们肯定也不敢拒捕。

一来,在他们看来本身也不是什么大事,犯不上冒险。

二来,也是因为没那个胆子。

并且,都被警察堵在家里了,就是想跑也没地方可跑,总不能跳窗吧,这十几层楼的高度,除非是想转生异世界了。

于是乎……

三个人耷拉着脑袋,就被警察带走了。

除了他们三个,另一边,警察也找上了董家宝。

“啊?”

“警察同志你们找我是干什么呢?”

“我已经把我知道的全都告诉你们了,我的新房现在都还封锁着,等着你们随时去勘察现场,我能配合的,全力配合。”

“现在还有什么需要我做的吗?”

被警察找上门后,董家宝满脸的疑惑。

大感意外。

同时心里也有几分隐隐的不安。

找上他的,正是滨江区分局刑侦支队一大队的队长,罗大成。

罗大成说道:“董家宝,我们这次找你,是因为怀疑你涉嫌教唆他人作伪证和诬告陷害,要将你带回去接受调查!”

教唆犯罪!

在我国刑法中,并没有“教唆罪”这个刑事罪名。

教唆他人犯罪,他人犯什么罪,那么教唆者,就以什么罪来定罪处罚。

比如,张三教唆李四去抢劫,李四是抢劫罪,张三呢,也会以抢劫罪来判定刑事责任。

又比如,张三教唆李四去杀人,李四自然是故意杀人罪,张三虽然没有实际参与杀人这个行为,但由于李四杀人是受他教唆,所以张三的刑事责任,就按照故意杀人罪来定。

董家宝自然是没有作伪证和诬告陷害的。

因为当时他就不在现场,他也不具备这样的条件。

但是!

他在楼梯间,教唆赵元、马洪波和黄建兴三个人作伪证,诬告陷害赵雅楠。

这就涉嫌教唆犯罪。

自然是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罗大成将这些法律规定告诉董家宝。

听了这话,董家宝顿时整个人都不好了。

“不是,这,这我就跟他们随口一说,我也不知道他们真的会那样子做啊。”

“而且再说了,那他们也不是我手下,怎么能我说什么他们就做什么呢。”

董家宝一个劲儿地想给自己撇清责任。

“刑了!”

罗大成沉声开口打断董家宝的话,沉声道:“董家宝,有什么话,留着回了局子里,有的是时间让你说。至于现在,你还是老老实实的,跟我们走一趟吧。回了所里,该交代的,如实交代,不要想着负隅顽抗。那样只会让你的事情变得更加糟糕。”

罗大成板着脸,声音低沉。

这时董家宝的父母坐不住了。

他母亲王海霞立刻就扯着嗓子嚷嚷道:“不是警察同志,&bp;你这不能随随便便抓人吧?”

“那我儿子当时吓坏了啊,毕竟是自己结婚的大喜日子,结果出了这么大的事,我儿子肯定心里着急啊。”

“他只是想着,尽快把事情处理了,没来得及想太多。”

“就算有错,&bp;也不能全怪在我儿子身上吧?”

王海霞在那边一个劲儿地说着。

就是想让自己儿子没事。

但有些事,不是你嗓门儿大就有用的。

董家宝做的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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